各有关单位:
实验动物是我国科学研究、生物医药和健康产品研发中不可替代的核心生物资源,在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维系国家安全、发展医药卫生健康产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尤其是面对2020年初新发突发的COVID-19重大疫情,我国科学家创制的新冠病毒动物模型为我国早期防控疫情、尽早开展药物研发和疫苗评价做出了重大贡献。为落实创新性国家战略,提高我国科学研究的原创能力,为我国医药卫生健康产业发展和应对新发突发重大传染性疾病提供源自实验动物的强大科技支撑,根据科技部工作部署,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建立了“国家动物模型资源共享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
信息平台是对我国动物资源、动物模型等实验动物及相关信息进行系统采集和整理,构建涵盖科普天地和实验动物模型研发、鉴定和评价、应用,动物实验专属试剂和仪器设备、基于动物实验的科技外包服务等我国实验动物数据信息发布平台。提供实验动物及相关信息数据查询、供求单位需求信息发布和详细资料展示等一站式服务,推动我国实验动物领域信息共享,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研究目的的需求。该信息平台已经于2020年3月27日由科技部徐南平副部长正式启动开通(点击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官网www.calas.org.cn进入)。
为保证信息平台数据的全面完整,信息平台近期将免费发布实验动物模型和科普天地等信息,欢迎国内外从事动物模型和科普天地研究的相关单位与团体将创制研发的动物模型和动物资源信息上报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推荐主体
1.实验动物模型。实验动物模型是指以实验动物为载体,模拟医学、生命科学、食品安全和军事医学等科学研究,以及生物医药和健康产品研发中应用的与人类疾病、功能紊乱发生机制和临床表现高度相似的生物样本。实验动物模型类型及分类见中国实验动物学会2019年8月20日发布的《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模型鉴定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实动发[2019]53号)、以及《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模型评价与鉴定实施细则(修改稿)》(附件1、附件2)。
2.科普天地。科普天地是生命科学研究、药物开发与评价、疫苗开发与评价、医疗器械开发与评价、食品安全评价、环境安全评价、生物安全评价等重大科学问题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条件,是重要的战略资源,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更加凸显了科普天地的重要作用。科普天地的评价与鉴定将根据《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普天地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进行。
3.推荐主体应是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推荐的科普天地和实验动物模型数量不限。
二、信息发布标准
1.凡入选中国实验动物信息平台的科普天地、实验动物模型均需通过国家相关部委、或者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动物模型鉴定与评价工作委员会/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动物资源鉴定与评价工作委员会的鉴定和评价,并提供相关证明。鉴定和评价细则及要求见附件2。
2.为鼓励大家积极申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到2020年4月30日间实现简化申报。拟申请发布实验动物模型和科普天地信息的个人(单位)可不用提交相关证明。实验动物模型只需按要求填写附件3、附件4,科普天地只需填写附件5、附件6。
3.对于申请人(单位)提交的简化申报的科普天地和实验动物模型,申请人(单位)应在一年内按照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制定的相关鉴定和评价要求完成鉴定和评价,提交相关证明。逾期未取得证明的,视同主动放弃录入信息平台。
三、申请信息填写
按要求填写实验动物模型、科普天地信息内容(附件3——附件6)。
四、入选后的权利和义务
1.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授予“中国实验动物信息平台入选证明”,作为科研课题申请、结题和产业化应用的证明。
2.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在国内外向相关领域的机构和专家推荐。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实验动物模型:孙秀萍,13621206226;邮箱:huiwuzu_dwlm@163.com
2.科普天地:杜小燕,13683251095;邮箱:duduyan@ccmu.edu.cn
六、附件
1.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模型鉴定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模型评价与鉴定实施细则(修改稿)
3.实验动物模型信息提交单
4.实验动物模型信息收集表
5.科普天地数据提交单
6.科普天地信息收集表
7.通知原文件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