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发布专栏
关于开展2019年度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技术的发展为其质量保障提供有效支撑。为持续提升我国实验动物质量检测能力和质量保证水平,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实验动物微生物、遗传质量检测中心)按照ISO 17043体系的有关要求,继续组织2019年度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计划,现将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从事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及相关检验工作的实验室(已经获得认证认可或正在申请认证认可的机构)实验室可根据其自身质量工作需求,结合自身质量保证工作酌情参加,详见附件1。
二、实施项目
2019年组织3个实验动物领域能力验证计划,分别是:
NIFDC-PT-201实验动物血清中大鼠仙台病毒抗体和小鼠肝炎病毒抗体检测;
NIFDC-PT-202实验小鼠血清中酯酶-1和转铁蛋白检测;
NIFDC-PT-203实验动物粪便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沙门菌检测。
详见附件2。
三、报名方式(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请登录中检院官网www.nifdc.org.cn“检务公开”点击“能力验证”进入平台。或点击http://223.71.250.33/进入平台(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极速模式)。2019年PT计划的详细信息均已放入平台,请参加者登录并报名。
四、付款方式
各参加者需支付能力验证费用,请在报名后,按照附件收费标准及时支付费用,汇款后请在能力验证平台上确认缴费,并填写相关信息。汇款账号、开户行等信息详见附件3。
请参与单位在报名后尽快汇款,以免耽误样品发放。
五、其他
(一)各参加单位应正确认识能力验证的目的和意义,独立完成能力验证计划检测项目,将其作为常规质量保证手段,客观真实反映检验能力和水平,确保计划取得实效。对弄虚作假的机构,一经查实,将在行业会议上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各参加单位要充分利用能力验证结果,发现和改正存在的问题,切实反映检验能力。能力验证计划出现不满意结果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施有效地纠正措施和验证措施。
(三)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
(四)预计2019年4月底5月初发放样品。
六、联系信息
联系人:
赵 萌 010-53851362(药品等相关领域能力验证计划、平台、费用)
刘雅丹010-53851487(药品等相关领域测量审核)
高晓明010-53851363(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领域能力验证)
张寅秋010-67095948(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领域能力验证、测量审核)
王 洪010-53852659(实验动物领域能力验证、测量审核,邮箱:nifdc2016@126.com)
更多详情可参见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官网通知(http://www.nicpbp.org.cn/CL0926/12050.html)。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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