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于2013年10月由华南农业大学批准成立,中心建设面积6999m2的实验动物大楼,是华南地区乃至全国农业院校中规模最大的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涵盖了动物饲养、实验、模型(包括感染模型)和药物研究等,其中屏障环境实验设施能同时容纳6000余只大、小鼠、SPF鸡进行实验,配备独立通风IVC系统,普通环境能同时开展犬、小型猪、猴、兔、豚鼠、番鸭、猫等动物实验,是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重要服务支撑体系和教学科研基地。该中心不仅能为华南农业大学的兽医学院、食品学院、动物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等提供公共实验技术服务,还可接受国内外其它委托动物实验。
一、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发展历程
2012年11-12月期间,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学院领导召开多次会议,督促相关学院完成生产和使用实验动物不符要求的整改,对实验动物大楼的建设和使用管理问题专门讨论,并决议由咸春龙副校长牵头,组织资产管理处、后勤处、科技处等部门对实验动物大楼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现场办公处理。我校向省科技厅提交《关于报送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使用管理整改工作情况的函》,并向省科技厅汇报了学校的整改工作计划。
2013年1月10日前,正式成立“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和“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管理与伦理委员会”,出台《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办法》(试行)及《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使用管理细则》,逐步健全实验动物管理制度,落实推进实验动物管理与伦理委员会各项工作。2013年6月10日,编制《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同时,要求各相关学院、重点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验动物使用管理规定。2013年7月3日,科技处、教务处、财务处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我校实验动物规范管理的通知》,加强实验动物采购报销管理,增设报前审批程序,对实验动物的采购渠道进行控制。
2013年7月19日,学校实验动物大楼正式交付使用。2013年9月24日,由廖明副校长部署、科技处带队,组织我校人事处、后勤处、兽医学院、动科学院等相关部门到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中心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重点针对实验动物中心组织架构、运行成本、大楼内部设施安装调试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2013年10月29日,经校党委研究同意正式成立了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2013-2014年期间,邀请了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来我校宣讲《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并在学校多次召开了实验动物培训会议。2014年2月,向省科技厅提交了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
2014年3月7日我校通过了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的现场评审,3月25日获得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广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粤科函社字[2014]321号)。
2015年10月9日,实验动物中心深入兽医学院调研实验动物平台建设,提出继续以“做好校内师生科研服务为第一要务”的管理理念和抓住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机遇解决好人才队伍、感染性动物实验室、校内收费等建设与发展问题的工作思路,并要求学院师生们做好依法规范使用实验动物开展科研工作,共同推进我校实验动物科研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实验动物中心深入学校兽医学院调研实验动物平台建设
二、取得成效
实验动物中心在学校领导的支持及全体教职员工的努力下,于2014年3月7日通过了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的现场评审,3月25日获得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广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粤科函社字[2014]321号),其中,使用许可范围为:屏障环境(大鼠、小鼠、SPF鸡[隔离器],实验动物中心5楼300平方米);普通环境(兔、豚鼠,实验动物中心4楼300 平方米;犬、猪,实验动物中心1楼300平方米)。2017年4月26日,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又顺利通过广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扩项现场评审。两次许可证评审的通过,使实验动物中心完成能够满足华南农业大学的科研和教学实验动物需要,为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更多的支撑和服务。2015年12月1日,通过了国家实验认可,2018年7月1日,通过认可复评审,获得认可资质。
在《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施后,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从无到有,再到现在服务规模和水平,是政府指导和学校重视的结果。
实验动物中心将严格遵守《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3R”原则,尊重动物伦理福利,定期对科研实验人员进行培训,对实验动物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管理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带病、带菌动物进入,对实验动物尸体定期集中进行无害化环保处理,保障整个中心的健康安全。本中心长期对外开展动物实验委托、实验动物托管、护理、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业务,实现实验动物、动物实验室、仪器设备、人力资源等共享。
内部培训
内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