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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暨黑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验站

2016年07月15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黑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验站 作者:黑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验站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农业部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是根据《关于下达农业部第四批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筹建计划的通知》(农业部农市发[2003]5号),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承担建设的全国农业系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技术执法机构,依法承担农业实验动物质量监督评价方法标准的研究、制定及监督检验工作。

农业部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是根据《关于下达农业部第四批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筹建计划的通知》(农业部农市发[2003]5号),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承担建设的全国农业系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技术执法机构,依法承担农业实验动物质量监督评价方法标准的研究、制定及监督检验工作。分别于2005年、2010年、2013年通过了“2+1”现场复核审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计量认证,证书编号:2013002517V、农业部部级质检机构审查认可(证书编号:[2013][质监认]FC648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证书编号:[2013]农质检核[]字第0179号)。

黑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验站是1999年受黑龙江省科技厅委托,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成立的。分别于2000年、2005年、2010年、2013年通过黑龙江省计量认证(证书编号:2013081076S),主要承担黑龙江省实验动物、实验动物设施及实验动物用具用料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农业部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与黑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验站合并办公(简称质检机构),具有实验动物遗传学、微生物学、寄生虫学、病理学、饲料营养和环境设施六方面的检验能力,共计149项检验参数。其中实验动物的微生物学与环境设施检验是工作的重点,尤其以农用动物(实验用马、牛、羊、猪、鸡等)质量检验见长

质检机构拥有检验用房使用面积400多平方米,固定资产400余万元,有包括紫外分光光度计、酶联免疫检测仪、PCR仪、荧光显微镜、超声波裂解仪、超速冷冻离心机、生化分析仪、生物安全柜等各种大中型仪器设备50余台套,能够充分满足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

质检机构现有人员23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1名,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1人,高级职称人员6人。质检机构负责人为陈洪岩研究员。检验人员理论基础扎实,实验操作娴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遵守质检机构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质检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受农业部、黑龙江省委托,对农业行业及黑龙江省的实验动物饲育、经营及使用部门的实验动物、实验动物(动物实验)设施、实验动物相关用具用料进行监督检验;研究新的检验技术和方法,承担、参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定、有关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进行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开展与实验动物及动物实验有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质检机构建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检验工作不受外界或其它机构的影响,不从事动物生产、销售和买卖等商业活动,具有第三方地位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法定专职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是社会公益性非营利技术服务单位。质检机构财务独立,核算单列,挂靠单位保证给予必要的条件支撑、服务及监督,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快速、公平与公正。

质检机构将加大力量,重点解决农口实验动物及医药卫生口使用农业实验动物的检验难题,着力开展遗传修饰动物、动物模型、器官移植用供体动物等的深度质量检测工作,努力成为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质检机构。将一如既往地的以质量方针和目标教育监督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学习、研究实验动物质量监测技术,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始终坚持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服务的原则,坚持维护国家、消费者和合法生产者、经营者的利益,为提高我国实验动物质量做出自己的贡献。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街427(邮编:150001)

联系人:司昌德(哈兽研)

邮箱:sichangde@163.com

联系电话:18946066155(O)1393667350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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